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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现场资格确认公告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 2020-11-11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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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黑龙江省法院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安排,现将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拟进入面试考生的现场资格确认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01资格确认人员范围

  (一)报考香坊区人民法院职位且拟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附件1)。

  (二)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

  02资格确认方式

  现场资格确认是对考生网上报名信息与考生本人及其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等进行现场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03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11月14日(星期六)9时30分,考生必须在9时前到达现场。

  地点:香坊区人民法院三楼会议室(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106号)

  04资格确认所需材料

  (一)考生需提供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统招硕士研究生须携带本科、研究生两个阶段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二)学历证明材料:

  1.考生除提供本人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外,同时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打印)。如学信网上查询不到考生学历信息,需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留学人员应提供2020年10月前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3.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和军队院校、党校等其他国家承认的在职或成人教育毕业生,需提供在2020年9月底前取得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社会在职的报考人员,必须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式参照附件2)。

  (四)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应出具书面说明,并由本人签字确认(放弃声明模式参照附件3),签字后的放弃声明扫描版(或照片版)于2020年11月12日13:30前发送到香坊区法院邮箱内(xffyzzb@163.com);拒不提供的,由2名工作人员做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拒不配合的考生,根据情况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

  05资格确认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不得由他人代替;因疫情防控原因,考生需带手机扫龙江健康码,并全程佩戴口罩。

  (二)考生所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三)现场资格审查的所有必带材料都要有一份原件和一份复印件,请考生一定要提前复印齐全,现场提供。

  (四)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按照如下顺序进行排序:1.笔试准考证;2.身份证;3.毕业证;4.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未能按时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请考生本人于2020年11月12日13:30前,向香坊区法院邮箱内(xffyzzb@163.com)发送邮件确认是否参加资格确认。邮件格式为:姓名+考号+已在网站上看到了香坊区法院发布的关于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场资格确认的公告,确认参加面试资格确认。

  打字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联系电话:0451-87260145

  附件

01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拟进入面试范围考生名单

0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03放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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