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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大兴安岭地区地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公告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 2020-11-18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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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考生、地直各招聘单位:

  2020年大兴安岭地区地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已经结束,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已公示。现将考察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察人员名单

  拟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考察程序

  地直各招聘单位须与拟考察考生联系,成立考察工作

  组(2人以上),按照地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的相关要求,需要考生提供的材料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齐全,需要单位派人或函调考察的材料7个工作日内收集齐全,招聘单位考察工作组需对考生的档案材料、考察表、无劣迹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初审合格无误后,以正式文件报送到地区人社局325室。

  地直各招聘单位政工人员拟定于11月18日-20日,到地区人社局325室取回拟考察人员基本信息及联系方式,即刻开展2020年地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工作。

  三、考察要求

  (一)考察对象需提供的材料

  1、报考时未就业的考生(无单位)须填报:

  ①大兴安岭地区地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1(附件2)。

  ②大兴安岭地区地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2(附件3)。

  2、报考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填报:

  ①大兴安岭地区地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附件2)。

  ②大兴安岭地区地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2(附件4)。

  3、由辖区派出所或当地公安局提供的无劣迹证明材料。

  (二)各招聘单位(拟入职单位)需提供的材料

  地直招聘单位(考生报考单位)对拟招聘考生的考察报告(附件5),以正式文件报送(附件6),加盖本部门公章。

  四、有关要求

  1、报送地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25室。

  2、报送时间:招聘单位报送材料时间截止2020年11月27日之前,逾期不报送者责任自负,视同放弃拟考察资格,后果自负。

  联系人:姚加伟

  联系电话:0457--2756325

  四、疫情防控须知

  请办理和报送政审材料的考生,提前申领“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入现场供工作人员查验。另外,要根据疫情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疫情防控措施,遵从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和规定。

  附件1:拟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附件2:2020年大兴安岭地区地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档案存放在人才人才服务局)

  附件3:2020年大兴安岭地区地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

  附件4:2020年大兴安岭地区地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

  附件5:关于考察对象的考察报告(样本)

  附件6:招聘单位考察文件(样本)

  大兴安岭地区地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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