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为切实做好2020年双鸭山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笔试工作,现将笔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安排
时间:2020年11月29日(星期日)9:00-11:00 。
地点: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原黑龙江煤炭职业技术学院,具体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迎宾大道公立街1号)
二、注意事项
(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应于当日早上7点30分到达考点,进行扫码、测温等防疫工作。
(二)考生须向负责核验身份的工作人员提供身份证、准考证,并按照工作人员指令快速取下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核验身份,核验完毕,应快速戴上口罩。
(三)考生需接受“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查验及体温测量,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码色异常的考生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
(四)考生进出考点、考场需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下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考试期间,考生进入教室后可自行决定摘、戴口罩。
(五)对于不履行《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六)考生抵达所在考场后,配合监考人员进行核验身份,考生手机等所有电子设备一律关机并上交监考保管。考试结束,所有考生停止作答,等待监考收取试卷和答题卡。试卷和答题卡回收完毕后,考生应听从监考指令在本人座位等候退场。退场过程中注意保持互相间隔,不得刻意聚集。考生离开考点后,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立即离开考点附近区域。
三、考生守则
1.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并将本人签字的《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交予监考老师。2.开考后30分钟不得入场,为严防通讯工具作弊,考试期间不得交头接耳,不准窥窃他人试卷,不得提前交卷退场。3.考生应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签字笔或钢笔。除规定携带的证件以外,严禁携带与考试有关任何书籍、资料、通讯、电子存储等设备。带入的需按监考人员要求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资料带至座位的,一律按违纪取消考试资格。4.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首先在试卷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用碳素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和座位号,用2B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位置填涂,不得做其他标记。听统一铃声开始答题。5.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应举手询问。6.距离考试结束不足30分钟方可离场。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带出考场。7.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双鸭山检察在线”微信公众号,同时,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