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事业单位招考公告

首页 > 黑龙江事业单位考试 > 招考信息 > 招考公告

2020年绥化仲裁委员会招聘3名工作人员公告

绥化司法 | 2020-11-27 14:59

收藏

  绥化仲裁委员会是依法由绥化市人民政府组建、省司法厅批准登记设立的绥化地区唯一常设民商事仲裁机构,受理国内外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仲裁秘书3名(聘用制)

  二、岗位职责负责仲裁案件的程序管理和对仲裁庭、当事人的服务工作。

  三、应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2、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二)岗位条件1、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2、热爱仲裁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3、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应用能力;4、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文字录入水平;5、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含C证)的优先录用,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四、招聘程序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需将个人简历发送至我委报名邮箱shzcw2020@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仲裁秘书+姓名”;2、所投个人简历包含以下内容:本人近照、个人基本情况、自我介绍、学历、专业、工作经历、联系方式、毕业证扫描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等;3、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7日;4、联系人:周玥,联系电话:0455-8385161 13163595661 ;5、我委收到投递邮件后统一整理筛选,符合条件的人员我们会另行通知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对于暂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若有疑问,请拨打上方联系电话咨询。

  五、聘用待遇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不含培训期),试用期工资每月3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录用手续,缴纳“三险一金”, 工资待遇按照绥化仲裁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录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绥化仲裁委员会2020年11月26日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