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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绥化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面试相关事宜通知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2-01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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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绥化法院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的相关要求,现将面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详见我院11月25日微信平台通知附件。

  二、面试时间

  2020年12月6日(星期日)9:00,考生8:00前到达现场,8:20安检结束。

  三、面试地点

  绥化五联校1号楼(即卫生学校),绥化市北林区绥兰路出城四公里路南,305省道附近,8路公交终点站。

  四、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100分,面试得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五、相关事宜

  1.请考生本人于2020年12月2日17:00前,向16604557020(手机不回复)发送短信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短信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后四位+报考法院+已在网站上看到了市法院发布的公告,确认参加面试。

  2.考生必须在2020年12月6日早8:20之前到达面试地点,未按时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进入。

  4.考生入场后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考场纪律,违反纪律者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5.面试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毕业学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不得穿着带有标志性的服装,不得佩戴饰品,违者按违纪处理。

  6.考生进入候考区后需及时将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放至指定位置。开考后,发现随身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设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7.考生需自行准备当日午餐及饮用水。

  六、防疫要求

  1.按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请自觉遵守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测量体温、扫描龙江健康码。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的考生必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无法提供7日内核酸阴性证明或体温高于37.3℃的,不得进入考点或取消面试资格。未带手机,无法提供“龙江健康码”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

  2.考试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接受治疗。

  3.考生应当自觉服从各环节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

  4.请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考生进出考点、考场需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下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

  5.考生应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以及在面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联系电话:0455—8316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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