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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绥化市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现场资格审核公告

黑龙江省绥化市人民检察院 | 2020-12-03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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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好2020年绥化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现场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人员范围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确定进入资格审核范围的考生(查看附件1)。

  二、资格审核时间

  2020年12月4日上午 8:30-11:30

  三、资格审核地点

  1、报考绥化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的考生确认地点为绥化市检察院法警体能训练室。

  2、报考各基层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的考生确认地点为所报考的基层检察院所在地。

  四、资格审核方式

  现场资格确认是对考生网上报名信息与考生本人及其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等进行现场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该报考者下一轮考试资格。

  五、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1.考生需提供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如报考岗位有户籍限制,需提供户口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户籍迁入时间为10月25日之前)。

  2.学历证明材料:

  ①考生除提供本人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外,同时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打印)。如学信网上查询不到考生学历信息,需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②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留学人员应提供2020年10月前取得国外学历证书,以及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3.社会在职的报考人员(包括聘用人员),必须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式参照附件2)。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不得由他人代替;因疫情防控原因,考生需带手机扫龙江健康码,并全程佩戴口罩。

  2.现场资格审查的所有必带材料都要有一份原件和一份复印件,请考生一定要提前复印齐全,现场提供。

  3.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按照如下顺序进行排序:①笔试准考证②身份证③毕业证④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⑥有户籍限制的提供迁入时间为10月25日之前的户口⑦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未能按时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下一轮考试资格。

  5、请绥化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的考生本人于2020年12月3日11:00前,向shjcygbb@163.com邮箱发送邮件,确认是否参加资格确认。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后四位+报考检察院+已在网站上看到了市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场资格确认的公告,确认参加资格确认。(报考各基层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的考生发送邮箱详见报考院公众号或官方网站)

  6、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附件1:《2020年绥化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进入现场资格审核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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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长按二维码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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