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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招聘书记员、行政文员考察环节公告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 | 2020-12-16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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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2020年黑龙江省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公开招聘公告》要求,现将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招聘的3个职位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公告如下。

  点击查看名单详情

  进入考察环节的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自传(1500字以上,纸质版和电子版);

  2.在职考察对象,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并盖章的现实表现(纸质版);

  3.非在职考察对象,需提供当地社区出具并盖章的现实表现材料(纸质版);

  4.个人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出具)。

  考察对象如有下述材料,请一并提供:

  1.近三年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交近三年工作总结(1200字左右,纸质版和电子版);

  2.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需提交《入党志愿书》复印件(需加盖管档部门印章)。

  3.法学专业毕业的,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需提交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原件及复印件;

  5.曾在检察机关工作的,需提交在检察机关工作满6个月以上证明。

  谈话、递交材料时间:2020年12月18日13:00-17:00。

  谈话地点: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401楼会议室(等候地点:5楼会议室)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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