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医疗卫生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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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下半年齐齐哈尔医学院直属附属医院招聘245名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齐齐哈尔医学院 | 2020-12-25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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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及《齐齐哈尔医学院编外自主公开招聘管理办法(试行)》(院政发〔2015〕2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详见齐齐哈尔医学院主页学院概览(http://www.qmu.edu.cn/xygk/list.htm)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修养。

  (二)热爱教育卫生事业,服从组织安排并具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三)应聘的博士研究生(获得学历、学位)第一学历须为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且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非科研岗位博士人员原则上要求本科起点);应聘的硕士研究生(获得学历、学位)第一学历须为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硕士与本科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应聘的本科毕业生必须取得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不包含专科起点本科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年龄条件一般应为35(含)周岁以下,招聘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招聘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可适当放宽。

  (五)符合公开招聘计划中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1年1月4日9:00至1月18日11:00

  应聘者通过齐齐哈尔医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qmu.edu.cn/)进入报名系统。由应聘者个人进行用户注册,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报名序号是应聘者现场确认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务必牢记!每名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要改报职位必须先取消当前职位的报名。

  (二)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2021年1月4日9:00至1月18日16:00

  应聘者可在此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遵从齐齐哈尔市疫情防控工作总体安排,应聘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结果、《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2),扫描“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龙江健康码”、检测体温正常后进行现场确认、考核面试等环节。从中、高风险地区进入齐齐哈尔市的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对缓报、瞒报、谎报信息的,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导致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应聘者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者上传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蓝底、白底或红底)。

  4.应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不达比例的,将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特殊岗位、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经学院人事专题会议研究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5.应聘者报名时应详细阅读《考生报名须知》,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6.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网上报名流程、方法、审核等问题需要咨询时,请致电用人单位。

  7.应聘者须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保持通讯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四)现场资格确认

  时间:2021年1月20日9:00-16:00

  1.应聘者本人携带身份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和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考单位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地点:

  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齐齐哈尔医学附属第一医院机关办公楼(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向阳大街24号)

  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二、四医院: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8号楼1楼多功能厅

  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教学基地阶梯教室(一)

  2.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供本科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等,如应聘人员在国外院校取得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回国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为在校生需提供学历、学位授予院校提供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等)。

  3.应聘者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提供材料不完备或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及录取资格。

  (五)面试时间及地点

  以现场资格确认时通知为准。

  (六)面试办法

  1.现场资格确认通过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考核答辩方式,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注: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按应聘者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应聘者成绩出现并列需组织加试。

  五、体检

  考试合格后,各用人单位分别组织拟录取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由用人单位在符合录用标准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六、考核

  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齐齐哈尔医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正式办理接收手续。

  八、聘用与待遇

  被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待遇与编制内人员相同,同工同酬,享受国家统发工资标准;按国家规定比例由单位及个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按相应专业系列晋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享受相应福利待遇。

  九、几点说明

  1.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用人单位将不予聘用。

  2.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齐齐哈尔医学院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招聘公告、拟聘人员公示等信息均在此发布,请广大应聘者注意查看。

  4.现场资格确认及考试工作根据疫情发展变化确需取消或调整的另行通知。

  十、联系方式

  (一)齐齐哈尔医学院

  联系人:刘向民 联系电话:0452-2663311

  (二)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联系人:熊东辉 联系电话:0452-6881092

  (三)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二、四医院

  联系人:董晓明 联系电话:0452-2739658

  (四)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

  联系人:张娜 联系电话:0452-2697218

  (五)齐齐哈尔医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监督电话:0452-2663323

  本公告由齐齐哈尔医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齐齐哈尔医学院直属附属医院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doc

  齐齐哈尔医学院人事处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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