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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牡丹江宁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知

黑龙江华图 | 2021-01-06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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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宁安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知

  按照《宁安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报到时间

  2021年1月9日 7:00。

  二、体检报到地点

  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宁古塔大道14号)。

  三、体检相关事项

  1、考生下载《录用体检表》(附件2),并按要求填写,体检时携带。

  2、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

  3、体检费用微信支付。

  四、体检须知

  1.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2.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

  3.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其他体检注意事项详见《录用体检表》。

  五、疫情防控要求

  1、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按照宁安市疫情防控相关通知通告要求执行。

  2、参加体检的考生须1月8日15点30之前通过指定邮箱(nasydwglg@126.com)提交本人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扫描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效日期以体检当日计算)、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和防疫行程卡截图。以上材料压缩为文件包,文件名“报考单位+岗位+姓名”。

  3、体检当天,考生须接受工作人员查验本人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原件(真实有效)、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原件及手机中的防疫行程卡信息,同时进行体温测量。测温合格者(<37.3℃)凭有效居民身份参加体检;测温不合格者(≥37.3℃),可适当休息后复测,仍不合格者,须经医生和疾控人员进行现场专业评估、综合研判,按疫情防控有关程序,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是否参加体检。

  4、如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报备或不如实提供个人信息,造成疫情扩散的,严格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5、体检期间,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服从现场管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

  附件1:宁安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体检考生名单

  附件2:《录用体检表》

  附件3:《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宁安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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