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安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知
按照《宁安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报到时间
2021年1月9日 7:00。
二、体检报到地点
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宁古塔大道14号)。
三、体检相关事项
1、考生下载《录用体检表》(附件2),并按要求填写,体检时携带。
2、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
3、体检费用微信支付。
四、体检须知
1.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2.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
3.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其他体检注意事项详见《录用体检表》。
五、疫情防控要求
1、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按照宁安市疫情防控相关通知通告要求执行。
2、参加体检的考生须1月8日15点30之前通过指定邮箱(nasydwglg@126.com)提交本人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扫描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效日期以体检当日计算)、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和防疫行程卡截图。以上材料压缩为文件包,文件名“报考单位+岗位+姓名”。
3、体检当天,考生须接受工作人员查验本人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原件(真实有效)、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原件及手机中的防疫行程卡信息,同时进行体温测量。测温合格者(<37.3℃)凭有效居民身份参加体检;测温不合格者(≥37.3℃),可适当休息后复测,仍不合格者,须经医生和疾控人员进行现场专业评估、综合研判,按疫情防控有关程序,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是否参加体检。
4、如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报备或不如实提供个人信息,造成疫情扩散的,严格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5、体检期间,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服从现场管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
附件1:宁安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体检考生名单
附件2:《录用体检表》
附件3:《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宁安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