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格达奇区政府-交流互动
一、 招聘原则
由于当前严峻的疫情形势及我区劳动用工需求情况,按照《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黑人社规【2020】3号)文件规定,经加格达奇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加格达奇区加北乡人民政府承担开发和用工主体责任。所安置公益性岗位人员,具有“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的特征,坚持“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原则。使用期限一年。
二、岗位设置和招聘计划
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主要围绕:疫情防控等重大突发事件,开发的道路管制、卡点值守岗位等设置,拟聘应急管理服务岗;结合脱贫攻坚和乡创、乡村振兴等重大决策部署,乡村公共服务岗3人。
应急管理服务岗 聘用对象范围为就业困难人员,具体认定规定按《黑龙江省城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暂行办法》(黑人保发【2010】60号)文件执行。
乡村公共服务岗 聘用对象按已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为范围。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加格达奇区户籍或常住地登记失业人员,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或建档立卡贫困对象。
(三)政策范围内的就业困难人员,优先安置符合岗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优先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了脱贫”且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年龄条件为50周岁以下(1971年2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4、现正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曾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3年及以上的或累计安置次数达到2次的退出人员;
5、其他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人员;或非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四、薪资待遇
按公益性岗位开发岗位类型区分薪资待遇。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1、劳动报酬原则上按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270元/月执行,如有调整按新标准执行。
2、社会保险待遇应急管理服务岗位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乡村公共服务岗位缴纳意外伤害保险。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通过加区政府网站统一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日期7个工作日,确定岗位拟招用人员后向社会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报名
1、本次招聘到加北乡人民政府报名。报名人员要提供个人基本信息、近期同版一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学历等身份信息材料;报名应急管理服务岗人员还要到所居住街道办理《就业创业登记证》和填写《求职登记表》。1、报名时间:2021年2月23日—2021年2月29日,报名咨询电话:
王云宏 0457-2143811 李 波0457-2143803
王欣琪 0457-2143809
2、报名地点:加格达奇区加北乡人民政府(2楼207室);
3、报名人员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三)录取公示及聘用
2021年加格达奇区加北乡人民政府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采取资格审核的方式确定聘用人员,录取人员由加格达奇区加北乡人民政府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与所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确定劳动关系。
原文标题:加格达奇区政府-交流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