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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大庆市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人公告

大庆市人民政府 | 2021-04-22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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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大庆市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岗位

  面向大庆市(不含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在编在岗工作人员2名。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3)纳入事业编制2年及以上;

  (4)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7)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未满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考试公告于2021年4月22日—4月29日,通过大庆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网络报名。通过大庆市人民政府网下载《大庆市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于4月29日17:00前将全部报名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以(本人姓名+岗位)命名的文件夹发送至dqswjxd2020@163.com。报名所需材料包括:

  1.《大庆市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扫描件;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3.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电子版照片(提供jpg格式电子版,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报名人员请认真填报,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三)资格审查。2021年4月30日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通过电话告知报名人员。报名人员与选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低于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选调名额。

  (四)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等综合素质。笔试由大庆市商务局组织,考试时间、地点视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低于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名额。若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同时进入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由大庆市商务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视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时,考生须提供网络报名材料原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单位纪检部门出具的廉政鉴定原件、现任职务《干部任免审批表》、参加工作以来《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表》或单位出具的考核情况证明以及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全省机构网络管理平台人员信息表或落编通知单复印件。

  (五)考察。考察工作采取等额考察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汇总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根据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入围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环节。如果考察人选自愿放弃考察选调资格或考察不合格,则取消相关人员考察选调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若递补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同步审查网络报名所提交的报考材料,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等不符合要求、有违法违纪行为、档案信息存疑或造假等情况,取消选调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若递补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环节。

  (六)体检。经考察合格人选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若递补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环节。并履行考察程序。

  (七)公示与试用。根据总成绩和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大庆市政府网站公示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录用的取消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根据工作需要,对拟选调人员试用1个月。

  (八)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后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试用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四、工作要求

  1.大庆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组对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选调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的,予以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项事宜。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五、咨询电话

  为便于选调工作的顺利开展,体现选调工作严肃性、公开性和规范性,公布咨询电话如下:

  咨询电话:0459-6621213

  附件1:报名登记表.docx

  大庆市商务局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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