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2021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报考中共黑龙江省委史志研究室相关职位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4月30日上午9:00-11:30,01、02、 03、04岗位;下午13:30-16:30,05、06、07岗位。
地点:省委史志研究室402会议室(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04号)。
二、参加资格确认的范围
(一)参加资格确认的范围。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进行面试人选资格确认。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确认。
(二)考生笔试成绩需达到本次公务员招考公共科目最低合格分数线,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成绩之和不低于80分,且此两科单科成绩均不低于35分。
三、参加现场资格确认所需携带的材料
请考生按照以下顺序,准备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面试资格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考生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它材料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一)笔试准考证
(二)考生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印在同一张纸),考生应当持与报考时一致的二代身份证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如身份证丢失,可携带户口簿或临时身份证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三)学历材料
1.与网上报名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
2.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以来各阶段均需提供,在资格确认时处于有效期内);如果学历在学信网上查询不到,需要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额外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学历学位发放部门签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
4.国外学历要出具学位和省级以上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考生为在职人员(含具有聘用、劳动合同的人员),需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见附件1)。
2.已离职人员需要出具离职证明。
(五)考生本人签字的《考生承诺书》(附件3);
(六)按照《黑龙江省2021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黑龙江省2021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要求,提供能够证明具备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明细、机关事业单位落编(减员)通知单等相应材料。
四、资格确认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请于4月28日16:30前,发送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为“***(姓名)确认参加省委史志研究室(职位代码)岗位面试资格确认”。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电子邮箱:hljswszyjsrsc@126.com
2.考生必须本人亲自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资格确认时间内考生如不到现场进行确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3.考生主动放弃资格确认,必须提前与我单位联系,并提供《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2),经本人手写签名后,于4月28日前将纸质声明材料邮寄至省委史志研究室。
邮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04号省委史志研究室人事处(邮编150001,电话0451-53636151)
4.考生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
5.存在回避情形的,按照公务员考试规避制度相关规定执行,如若不执行回避规定,除取消考生的考试和录用资格外,还将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
6.考生需自觉遵守面试资格确认现场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并全程佩戴口罩,扫描“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测温合格后方可进入。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驻留史或其他疑似情况的考生,需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出资格确认地点要佩戴口罩,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咨询电话:0451-53636151
中共黑龙江省委史志研究室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