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聘用人员纳入国家正式事业编制管理,享受由国家和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二)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10万元,科研启动资金5万元(取得课题立项后兑现),提供教研专用笔记本电脑1台。如在哈尔滨市无住房,3年内提供免租临时住房。
(三)博士研究生引进人员录用须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为5年。
(四)来校参加专业考核的应聘人员,学校届时提供免费食宿。确定聘用人员来校办理相关手续时所产生的旅差费学校给予报销。
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教材+历年真题+6000题
复习资料:综合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