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办幼儿园非编合同制教师6名;
2.非编合同制保健医生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幼儿教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学前教育专业或师范类应往届毕业生,要求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5.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或非幼教专业应往届师范类毕业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86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二)幼儿保健医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幼教事业,尊重和爱护幼儿;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86年4月1日以后出生),医学及护理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的国家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或护士资格证书。
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教材+历年真题+6000题
复习资料:综合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