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2021年全国计划招聘特岗教师84330名,
省份 | 设岗数量 | 省份 | 设岗数量 |
河北省 | 8500 | 海南省 | 700 |
山西省 | 2800 | 重庆市 | 230 |
内蒙古自 治区 |
1300 | 四川省 | 1700 |
吉林省 | 1700 | 贵州省 | 6000 |
黑龙江省 | 1900 | 云南省 | 1800 |
安徽省 | 3700 | 陕西省 | 5400 |
江西省 | 5800 | 甘肃省 | 5500 |
河南省 | 12500 | 青海省 | 100 |
湖北省 | 3000 | 宁夏回族自 治区 |
500 |
湖南省 | 4000 | 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 |
85o0 |
广西壮族 自治区 |
7400 | 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 |
1300 |
总计 | 84330 |
《通知》明确,2021年,中央“特岗计划”仍面向中西部省份实施,重点向“三区三州”、原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等地区倾斜;重点为乡村学校补充特岗教师,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体音美、外语、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
根据《通知》,报考者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考特岗教师招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招聘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鼓励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应聘,可适当招聘高等师范专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通知》要求,各地要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招聘工作,尽早开展2021年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一次性招考未完成计划的省份,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录用或者调剂计划组织二次招考。边远艰苦贫困地区和急需紧缺专业的特岗教师招聘,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划定成绩合格线。对于特别边远艰苦、教师流失较严重的地区可向本地生源倾斜。
要切实做好特岗教师待遇保障,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保证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