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岗教师”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根据我省疫情防控情况,今年省级有关部门将不再派出巡视检查人员,由各市(地)招考委(或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巡视。同时,要加强视频巡视力度、设立监督电话等,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各地要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
我省2021年“特岗计划”实施工作,其他未尽事宜按照《黑龙江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黑教联〔2018〕2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监督投诉电话: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0451—53664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