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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招聘临时用工人员的8人公告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 | 2021-06-29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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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招聘临时用工人员的公告-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

  根据《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用人实际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治安消防协管员4人

  (二)消防员1人

  (三)宿舍管理员1人

  (四)维修工2人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

  (三)具有责任心,爱岗敬业,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治安消防协管员岗位面向退转军人招聘,要求能协助安全保卫人员处理日常治安消防等相关工作,能胜任夜间安全保卫值班,服从用人部门工作安排,该岗位为临时用工岗位,聘期一年,聘期结束后自动解聘。

  (五)消防员岗位具有国家承认的消防员资格证书,能胜任夜间值班工作。

  (六)宿舍管理员岗位要求女性,55周岁以下,能胜任夜间值班工作。

  (七)维修工岗要有综合维修技能,能完成学校报修的各项维修任务,有相当的工作能力及业务水平。

  (八)服从用人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享受待遇

  1.工资待遇面谈。

  2.此次招聘临时用工人员事假、病假等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3.工资实行月工资制,月工资含个人交纳各项保险部分。

  4.以上岗位由学院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五险。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8日-2021年7月1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身份证、资格证等各类材料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mzxyrsc@163.com,报名时请注明申报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所填报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1年7月2日上午8:30—11:30。

  2.资格审查通过的,学院将电话通知,并告知具体面试事宜;在2021年7月3日前尚未得到电话通知的,即是资格审查未通过,学院不另行通知。

  3.本公告由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十五路1号

  邮政编码:150066

  联系人:郑老师、韩老师

  联系电话:(0451)85560023

  学院纪检委、纪检监察处电话:(0451)85560102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

  组织人事部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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