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发展和工作需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黑龙江大学学生工作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寓辅导员(人事派遣),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黑龙江大学主页www.hlju.edu.cn。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招聘岗位:专职公寓辅导员。 (二)招聘名额:4人(其中 公寓辅导员岗位A:1人,要求为男性;公寓辅导员岗位B:3人,要求为女性)。 三、基本条件 (一)应具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2.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 3.热爱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管理和协调能力,工作踏实,认真负责。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工作责任心强,需要值夜班。 5.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6.应聘人员需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历。 7.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8.以下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录用:(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获得校级及以上各种奖项或荣誉的学生;(3)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会、社团组织或班级学生干部主要负责人。 9.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应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及学位证。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在校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 2.工作期间受过党政纪律处分的。 3.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6.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至7月12日中午12:00。 2.报名方式及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采取电子邮件的报名方式,报名电子邮箱为P003232@hlju.edu.cn,邮件主题标明为“人事派遣+报考岗位+姓名”。 咨询电话:0451-86609871(张老师、孙老师) 3.报名提交材料 (1)《黑龙江大学人事派遣岗位应聘报名表》(附件1); (2)《黑龙江大学人事派遣岗位应聘政审表》(附件2);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本科的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加盖学校公章);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明为“人事派遣+报考岗位+姓名”)。 (二)资格审查 1.审核时间:2021年7月13日至7月15日17:00。 2.审核方式:对报名人员所填报的资料进行审核评估,择优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 3.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未达到比例,经学校研究后,根据岗位需求,可降低开考比例。 (三)现场确认及资格复审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7月16日8:30-11:00。 现场确认地点:黑龙江大学主楼C座二楼会议室。 2.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请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按照报名要求中的第3点“报名提交材料”的顺序将确认材料排序。 4.现场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黑龙江大学人事派遣岗位应聘报名表》、《黑龙江大学人事派遣岗位应聘政审表》原件和全部相关材料复印件存档备查,恕不退还。 5.未按期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不予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通过者,方可参加考试。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聘用资格。 6.经现场确认、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核 考核方式为笔试+心理测试+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业务能力。 (3)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面试;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学校研究决定,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大学人事在线网站(http://hr.hlju.edu.cn)公示3天。 2.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计分方式为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4.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5.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收到体检通知的应聘人员自行到三级甲等医院,按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通过调阅档案、走访谈话等方式进行政审,政审未通过者,不予聘用。 (七)学校审批 根据考核、体检及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审批。 (八)公示 学校在黑龙江大学人事在线(http://hr.hlju.edu.cn)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确定聘用人员并为其办理相应手续。 五、有关说明 (一)享受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公司派遣到黑龙江大学工作, 工作期间一直按照“人事派遣”方式进行管理,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发放工资、办理“五险一金”,待遇按照学校《黑龙江大学人事派遣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2.黑龙江大学不解决应聘人员户口、住房、家属及子女安排等问题。 3.聘期内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者,将退回派遣公司。 (二)实行试用期制度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退回派遣公司。派遣期间严格按照合同管理。 (三)材料与信息核实 应聘人员需对个人提交的材料、信息负责。录取人员凡提供的材料不实,或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录取原则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说明 1.公示期满后应聘人员须于2021年8月4日前办理报到入职手续,未按期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六、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1)86609903 桂老师、左老师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 本公告由黑龙江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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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黑龙江大学人事派遣岗位应聘报名表.docx】 附件【附件2:黑龙江大学人事派遣岗位应聘政审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