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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青冈县公开招聘卫健系统技术人员99人公告相关待遇

黑龙江华图教育 | 2021-07-15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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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与聘用

  对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者,试用期6个月结束后,用人单位与拟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每个聘期为一年,三个聘期内没有取得执业资质的,用人单位将与其解除聘用合同。人民医院消控中心岗位一年内未取得消控职业资格证书的,用人单位将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聘期从试用期之日起开始计算,聘期结束后再签订下一个聘期合同。

  2、招聘人员在聘期内(护理岗位除外),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参照本单位同岗位正式工作人员予以核发工资,享受本单位正式职工同等条件人员待遇,同工同酬。每个聘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续聘合同。录用的2021届毕业生先签订《三方协议》,上岗前需进行资格复审。签订合同前,毕业生本人档案需转入青冈县人才中心。

  2021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9月1日前提供档案、毕业证、报到证。不能按时提供以上相关报名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三方协议》。审查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再上岗工作。

  3. 护理岗位人员在聘期内,基本工资由用人单位自定,绩效工资与在编职工实行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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