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公务员报考指导

首页 >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 > 报考指导

2021黑龙江省考都考什么

华图教育 | 2021-08-20 11:32

收藏

  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满分均为100分,考试范围以《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参考。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设置专业科目加试的职位,报考者须参加相应专业科目考试,专业科目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以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发布的《黑龙江省2021年度招警专业科目考试大纲》、《黑龙江省2021年度检察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大纲》、《黑龙江省2021年度审判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大纲》、《黑龙江省2021年度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岗位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为参考。

  2.笔试时间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3.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打印成绩单,逾期不予受理。

  笔试总成绩按100分计。一般职位的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有加试专业科目职位的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4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20%。

  4.雷同试卷处理与成绩复核

  笔试结束后进行雷同试卷鉴定,认定为雷同试卷的,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客观题采取机器评卷,主观题采取网络评卷,不受理除缺考、违纪、零分外的成绩复核申请。考生申请复核成绩应在成绩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本人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人选资格确认

  省直公检法司机关和市(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进行面试人选资格确认。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确认。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录职位,原则上可缩减、合并或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特殊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资格确认时,面试人选应按照省直公检法司机关和各市(地)公务员主管部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积极配合确认工作。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报考者,应提供《兵役登记证》或县级兵役机关出具的兵役登记证明。学历需要认证的,应提供学历认证材料。在职的报考者,应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报考者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项目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报考定向岗位进入资格确认环节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省项目生主管部门和省征兵办进行身份确认,身份确认后持有效证明参加面试资格确认。资格确认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报考书记员职位的人员,在资格确认合格后需加试打字技能测试,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等具体事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按100分计,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