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5年9月1日至2003年9月1日间出生,含出生当日);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年龄放宽到45(含)周岁以下;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二)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全国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四)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公务员法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