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及《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和《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选人进人工作的通知》(黑办发[2017]14号)精神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内容详见东北石油大学主页(http://www.nepu.edu.cn/)。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东北石油大学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用人计划。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备所聘岗位需要的政治素养、文化素质及职业道德,具有所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学术研究能力)或专业技能。
2.国内院校研究生毕业的应聘教师(实验教师)岗位、管理岗位和辅导员岗位人员第一学历须为公办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并取得学位(不含专升本、特长生及预科生),硕士、博士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学位。国(境)外院校毕业的研究生,须经过国内高考,在大学阶段通过联合办学留学或毕业后攻读国(境)外知名大学毕业并取得学位,并且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含)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含)后出生),特别优秀且急需的人才经学校研究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 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5.应聘人员须通过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或达到相应水平),特殊要求见招聘目录备注,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6日-2021年9月25日。
2.报名方式:需通过学校人事处报名应聘。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的报名方式,报名电子邮箱为 rcjlzx333@126.com。
3.报名提交材料
(1)东北石油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2);
(2)东北石油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附件3);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本科、硕士、博士的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及研究方向的证明),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外语等级证书、学生干部经历、荣誉(省级以上)、获奖(省级以上)等相关材料;
(6)其他所需证书和科研成果(论文、专利等),其中SCI、EI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明确标注大类分区;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7)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高考录取三联单),可在学校档案馆或招生、教务部门查询,仅复印本人所在页即可,必须复印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
(8)应届毕业生推荐表(非应届人员无需提供);
(9)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10)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单位+应聘岗位”)。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
(2)应聘人员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3)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1年9月26日-2021年9月30日。
资格审查期间,东北石油大学人事处通过邮件回复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部门由东北石油大学人才引进工作小组负责,联系电话:0459-6503262,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报名无效。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经学校研究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21年10月10日上午9:00-11:30。
2.确认地点:大庆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学府街99号东北石油大学机关楼324室。
3.确认材料:报名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应聘人员需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并签订材料真实承诺书;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提供材料不齐或未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5.现场确认核查后,证书、成果材料、证明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将于资格审查后,由东北石油大学人事处通知公布。
2.考试形式和内容
(1)考试形式为:量化考核+笔试+面试的方式。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2)量化考核:由人事处根据报名时本人所提供的本、硕期间学业背景及业绩成果(论文、专利、获奖、荣誉、外语水平等相关材料)进行量化打分,最高100分。
(3)笔试:由学校组织实施,笔试按百分制计分,笔试内容为职业综合素质测试(30%)及专业知识技能(70%)两部分。根据(量化考核成绩×20%+笔试成绩×40%)由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招聘岗位与参加面试人员比例低于1:3的,原则上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经学校研究批准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人事处网站公布。
(4)面试: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进行面试,教师岗位主要采取试讲与答辩、实践操作、学术科研成果测评等考核方式(具体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辅导员及管理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如受疫情影响,则进行网络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或面试超过三分之二(含)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及以下的,视为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5)具有博士学位应聘人员无需量化考核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6)总成绩计算方式
具有硕士学位应聘人员:总成绩=量化考核成绩×20%+笔试合格人员的笔试成绩×40%+面试合格人员的面试成绩×40%;
具有博士学位应聘人员:总成绩=面试合格人员的面试成绩;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考核与体检
学校对面试通过的应聘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档案情况和工作实绩等考核,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应聘人员到三级甲等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并根据学校要求进行心理测试,体检不合格者或心理测试未通过者不予录用。
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经学校研究批准后,可以取消该岗位或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经常委会研究确定拟录取人员。学校在东北石油大学网站(http://www.nepu.edu.cn)上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录取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与拟聘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六、几点说明
(一)应聘人员须对个人提交的材料负责。拟聘用人员凡提供的材料不实,或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聘用原则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不得应聘。
(三)录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七、联系方式
咨询邮箱:rcjlzx333@126.com
联系电话:0459-6504989
联系人:徐世博,吕恬
八、监督方式
监督电话:0459-6503262
本公告由东北石油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东北石油大学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用人计划.xls】
原标题:东北石油大学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公告20210907
文章来源:http://www.nepu.edu.cn/info/1251/622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