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事业单位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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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报考条件

华图教育 | 2021-09-09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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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人员),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社会在职人员。具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及相应学位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发布的专业目录为准,只列一级目录专业的包含其所含所有二级目录专业。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9日以后出生),有特殊要求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9日以后出生),详情见《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七)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聘任后,应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年方可提出调转。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三)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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