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事业单位人员紧缺问题,市委、市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积极稳妥地做好此项工作,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8〕6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为保证本次招聘规范、有序进行,特发布此公告。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中、高等学校统招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需要的专业条件、专业技能、从业证书及其他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年龄一般应为35(含)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6、有工作单位报考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患有传染类疾病和精神类疾病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7、同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等方法进行,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同江市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7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至9月24日。
(二)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休日除外)。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6日至9月30日,报名时间上午8:40-11:20下午1:40-4:30。由同江市人社局组织安排,地点设在同江市人社局五楼(友谊路东段环保大厦),主要负责报名及资格审查等相关工作。
报名人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资格证、退伍证(退役士兵岗)、户口簿(同江户籍)和加分材料的原件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蓝底照片正面打印姓名)和电脑打印的《同江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考生诚信承诺书》。所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必须翔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联系电话:0454- 2912063。
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可经原招聘方案备案部门同意,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由同江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原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经本人和招聘单位同意可调整到其他相近的招聘岗位参加应聘。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其中笔试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占考试总成绩的40%,总成绩100分。
笔试:笔试成绩包括试卷分和政策性加分两部分。考试内容:1、教师和医护人员岗位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2、其他岗位为综合知识。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同江市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加分: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5〕21号)有关加分政策执行。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符合政策性加分的考生须提供:属于项目生的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属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
项目生指参加我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基层公益性岗位指在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开发的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公益性岗位。
符合黑政规〔2018〕17号文件普通高校毕业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的退役士兵,需提供毕业证、入伍通知书及退伍证等相关证明。
符合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享受加分政策。
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对国家、省另有政策性加分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报名时需将省、市、部队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或考核认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报名期间交到报名处,过期不予受理。
面试:
1、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及应变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
2、教师岗位面试采取仿真试讲和答辩的形式进行,仿真试讲70分,答辩30分,满分100分。仿真试讲范围为现行应聘各学科教材,讲课内容现场抽签确定。按学科抽签排序。每位应聘者备课30分钟,仿真试讲15分钟。答辩内容:①教育理论知识或案例分析;②基本专业素养测试。答辩时间5分钟,仿真试讲结束后马上进行答辩。评委根据应聘者讲课、答辩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打分。所得平均分数,即为该应聘者的面试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进入面试人选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并列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聘用。面试成绩与总成绩在同江市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人员数量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核环节人选。若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高分者进入考核环节;如笔试成绩并列,则进行加试。
笔试、面试全过程由公证处全程监督。
(四)考核与体检
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水平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核结果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可以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依据笔试、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同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审核备案,并对拟聘用人员在同江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同江市人社局发放《同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照程序办理编制、工资、保险相关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生12个月),试用期满由所在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待遇及服务期限
报考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聘用人员在本市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除依法服兵役等国家、省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调离本市工作。
五、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咨询电话:0454-2912063
监督电话:0454-2912063
同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9月1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