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公选干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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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黑龙江省信访局遴选公务员10人公告

黑龙江省信访局 | 2021-09-18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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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黑龙江省信访局拟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数及要求

  (一)职数

  1.法学专业岗位4职。要求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具有从事公、检、法、司工作相关工作经历。

  2.文字综合岗位2职,要求具有文字综合工作两年以上经历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3.行政管理岗位、公共管理岗位2职。

  4.经济管理岗位2职。

  (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信访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能力过硬,实绩突出。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第一学历为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年龄需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年龄需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以后出生)。

  4.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在编在岗公务员(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具有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在我省的中央机关在基层的直属机构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公务员也可报考。(公务员服务期截至2021年10月底)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遴选工作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9月22日9时至9月27日17时。

  2.网络报名平台:龙江先锋网(网址:https://www.ljxfw.gov.cn/bmxt)。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1年10月10日9:00—12:00。采用闭卷方式,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结合信访工作实际,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2.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前,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与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1)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0月18日—19日,每天9时—15时30分。

  (2)资格审查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161号省信访局人事和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3)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1份。报考法学职位的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蓝底、免冠二寸照片3张(与本人报名表提供的电子版照片相同),并在背面注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加盖单位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和《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各1份。《黑龙江省信访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1份(报名表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表中粘贴照片要与现场确认提供的照片一致,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

  (4)未按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5)考生可于10月21日在龙江先锋网查询审核结果。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考生,请于10月22日与省信访局人事和离退休工作处沟通,提供解释说明或补充相关材料。

  (6)现场资格复审阶段有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在规定时限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经递补仍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该岗位,或者经履行审核报批程序后适当降低比例。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复审的应聘者,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形式进行。面试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笔试、面试成绩汇总后,总成绩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录用。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同一岗位按照遴选人数从高分到低分增加1人作为差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由我局依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者,组织进行考察,考察由我局统一组织进行,到人选所在单位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报考资格条件,同有关人员谈话,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如考察中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或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其选调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需补充人选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四)公示

  省信访局局务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后,在黑龙江省信访局门户网站、龙江先锋网公示7天(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办理调转手续

  选调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

  三、纪律与监督

  参加遴选考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遴选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由省信访局机关纪委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451-87529057

  四、防疫要求

  1.抵达哈尔滨市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居旅史的报考者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受理病例确诊前14天内到达本地的报考者,应提前向省信访局人事和离退休干部工作处申报。

  2.报考者到达笔试地点时须持有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接受“龙江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龙江健康码”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参加考试,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禁止进入考场。

  3.报考者进出考点、考场要全程佩戴口罩,服从现场管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五、报名咨询

  黑龙江省信访局人事和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对本次遴选工作进行解释,报名咨询电话:0451-87529017、0451-87529036

  附件:1.2021年黑龙江省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xls

  2.2021年黑龙江省信访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docx

  黑龙江省信访局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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