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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招聘技术人员和辅导员75人报名(10.8-10.22)

华图教育 | 2021-10-09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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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招聘技术人员和辅导员75人,已经开始报名了,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0月8日9:00至2021年10月22日17:00在此时段外报名不予受理。点击查看2021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和辅导员75人公告

  (一)网上报名

  1.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及具体招聘计划在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网址:http://www.shuangyashan.gov.cn/

  2.岗位查询

  学院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和辅导员计划》(附件1),报名人员可通过报名网址进行查询。

  网址:http://120.77.236.183:9090/

  3.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方法: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及相关材料,报名人员可在2021年10月8日9:00至2021年10月22日17:00期间登陆报名网址,进行网上注册,并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报名方法和注意事项可在该网站查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网址:http://120.77.236.183:9090/

  4.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需补充材料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岗位,考生应在报名期限内自行查询是否报名成功,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聘用要求情形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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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加分项目

  (1)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规定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2)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对我省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3)根据职业院校的办学特点,为突出职业技能人才的专业技能,获得国家部委、国家级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笔试成绩分别加10分、8分、6分、4分;获得省级厅局、省级行业组织的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笔试成绩分别加8分、6分、4分。(所有奖项取最高加分标准加分,不累计加分)

  符合笔试加分的考生必须将加分所需材料(附件2)于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9日提交到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综合楼一楼121室(双鸭山市尖山区迎宾大道公立街1号),未按规定时间送交相关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

  加分政策有关时间以及取得各种资格证书的时间,均以发布公告之日为准。符合笔试加分项目人员名单在双鸭山市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计入笔试成绩。

  6.网上打印准考证

  综合考虑疫情防控等因素,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时刻关注双鸭山市政府网站,关注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

  7.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2寸蓝底或白底的标准证件照,jpg格式(生活照、风景照、美颜照不予审核);

  (3)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时,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要求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部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及考试秩序、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报名人员需时刻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部门,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6)涉及加分的考生应在笔试报名表中标注加分项目名称,必须在报名表学习、工作简历中详细填写经历,并在报名结束后5日内提供加分相关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权利,不予加分。具备上述多个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加分所需材料见附件2;

  (7)所有岗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允许调出;

  (8)按照防疫要求,考生在参加笔试、面试前,须接受“龙江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龙江健康码”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的考生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无法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不符合要求的、体温大于37.3℃或者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生进出考点、考场要全程佩戴口罩,服从现场管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

  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分辅导员类、文科类、理工类、医学类四类。

  1.辅导员类、理工类、医学类笔试科目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1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2.文科类笔试科目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2科,两科考试时间各120分钟,满分各100分。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笔试总成绩=《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60%+《申论》40%。

  3.具有博士学位、高级职称或获得省级(含行业)以上技能大师称号的报考者,在招聘人数不增加的情况下,可不受招聘专业岗位数和开考比例的限制,不参加笔试,直接面试。

  (三)面试人员现场资格确认

  面试资格确认合格的考生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进入面试范围,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笔试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拟进入面试人员应按照要求,在指定时间、地点提供岗位所需要的相关材料,积极配合现场资格确认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凡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名人员参加面试资格,面试资格确认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可进行递补。面试资格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资格确认所需材料如下: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全日制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在职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1980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此项条件者,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具有博士学位、高级职称或获得省级(含行业)以上技能大师称号者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1975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原件1份;

  7.企、事业在职报名人员须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原件1份;

  8.未就业的考生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原件1份;

  9.近期同版2寸蓝底或白底的标准证件照片三张(不得提供生活照、风景照、美颜照);

  10.笔试准考证;

  11.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面试

  面试资格确认合格的考生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紧缺专业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放宽比例)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时间以《面试准考证》时间为准,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聘用资格。

  1.报名辅导员岗位考生:采取结构化面试,答辩时间为15分钟以内。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应变能力。

  2.报名专业技术岗位考生:采取结构化面试(50%)+本专业模拟教学(50%),其中:结构化面试时间在10分钟以内,本专业模拟教学时间在15分钟以内。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

  (五)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笔试与面试成绩权重相加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总成绩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和考核

  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内容包括:考核拟聘用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招聘条件;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并提供无劣迹证明。

  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实施。体检费以医院实际发生费用为准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体检及考核造成的空缺,按本岗位综合成绩排序进行递补。考核和体检环节放弃者将纳入考生诚信档案。

  (七)公示和聘用

  考核和体检合格后,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有异议的,经调查核实确实不适合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招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办理减员手续。

  三、考试费用

  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笔试、面试费用,体检费用以医院实际发生费用为准,由体检医院收取,考生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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