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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公告

华图教育 | 2021-10-15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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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将于10月30日举行,根据省招委会《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考试疫情防控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前准备

  1.自我健康监测:考生应在考前14天(10月15日起)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自行测量体温。填写《黑龙江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以下简称《健康承诺书》附件1)。《健康承诺书》作为考试入场凭证,应按考试科目准备相应份数,在每科考试进入考点时上交。

  2.完成核酸检测:考生须在考前48小时内(从首场考试进入考点时间计算)到当地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考试当日须向考点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纸质版)。

  3.做好个人防护:考生考前应避免非必要外出,尽量避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出行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4.个人情况申报: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已治愈但未超过14天人员,或为考前14天内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已知无症状感染者人员,或在考前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须第一时间与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取得联系并说明情况(考区联系方式见附件2),经卫生健康部门、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确定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二、入场检查

  1.考试当天,考生应至少在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科目三为考前30分钟)进行入场验证。考生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健康承诺书》、考前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纸质版)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时应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接受工作人员身份验证时需摘除口罩。

  2.考生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龙江健康码”及“通讯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体温≥37.3℃的考生,需进行体温复测,仍不合格的,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综合研判后进入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不得接触正常参加考试的考生。

  3.考生须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点和考场,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三、其他要求

  1.考生要服从管理,考点内不得随意走动。考生候考期间尽量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试结束后有序离场,严禁聚集和逗留。

  2.考生在参加考试期间,要提高防疫意识,注意人身安全。建议考生独立赴考,不在考点门口聚集。

  3.考生提交的《健康承诺书》所填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以及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防疫工作安排的考生,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考生须在公告之日起持续关注微信公众号“龙招港”或登陆“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及时接收或查阅考试通知,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衷心祝愿全体考生考出好成绩!

  附件1:《黑龙江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

  附件2:黑龙江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区咨询电话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2021年10月14日

  原标题:黑龙江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lzk.hl.cn/ckpd/zxxx/202110/t20211014_18002.htm

  原文标题:2021下半年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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