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要求,对考生进行政策加分。
一、政策加分人员
1.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生;
2.“三支一扶”考生;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考生;
4.“村村大学生计划”考生;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考生;
6.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考生;
7.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的考生;
8.其他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
二、加分政策
对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加2分。对符合政策加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参照项目生相关加分政策待遇。
三、政策加分审核时间及提供材料
请已通过现场资格复审且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于2021年10月26日9:00-17:00到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177号黑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1003办公室进行材料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政策加分审核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笔试加分资格。
提供材料:
1.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考生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或优秀等次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满后3年内)。如刚期满未发证书的,提供项目生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2.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考生提供《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就业协议、劳动合同;
3.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考生提供服现役满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可以证明符合政策加分的证明材料。
四、政策咨询
联系人:成 禹 联系电话:58679226
中共黑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