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公文】
法定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范的正式文体有: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
【事务文书】
事务文书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处理日常事务时用来部署工作、总结得失、研究问题、沟通信息的实用文体,是应用写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这类管理类文体处理的日常事务亦为公务,所以事务文书属于广义的公文范畴。它与狭义公文(党政机关公文 15 种)的区别在于:一是无统一规定的文本格式;二是不能作为文件发文,需要时只能作为公文的附件行文;三是必要时它可公开面向社会,或提供新闻线索(如简报)或通过传媒宣传(如经验性总结、调查报告等)。主要有:
讲话类:讲话稿、开(闭)幕辞、演讲稿等报告类:调研报告、汇报材料、工作总结等
计划类:方案、要点、计划、规划、纲要、安排等
宣传类:新闻稿、宣传稿、倡议书、公开信、说明书等回复类:回复、批复、回信、回帖等
观点类:新闻述评、综述、编者按等
法定公文种类
根据 2012 年 7 月 1 日开始实施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法定公文有以下 15 种:
1.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2.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3.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4.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5.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6.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7.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8.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9.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10.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11.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12.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13.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14.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15.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近似公文文种区分】
(一)决定与决议
同:下行文、决策性公文;
异:1.决定可以由会议作出,也可以由领导集体作出,而决议则必须由会议讨论通过。
2.决定的内容一般来说比较具体,而决议则比较原则,理论性比较强。
(二)决定与命令
同:下行文,指令性公文。
异:权限 、适用、表达不同。
1.权限不同。命令是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的最高形式,发布机关级别高,只有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及所属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他法定机关和人员,才能依照法定权限发布相关的命令(令),其内容也仅限于对行政法规、规章进行发布,以及对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的指挥和处理,且在制文时,发文机关标示名称要用全称 。而决定却无此限制,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都可以使用。
2.权威性与强制性不同。命令要求受文者无条件执行,而决定则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变通余地。
3.篇幅长短不同。命令的篇幅均比较短,不做或很少做解释和说明;而决定则有不少的解释和说明,希望与要求,因此篇幅长的比较多。
(三)公报与公告
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发布。
异:公告内容一般十分简要,公报内容一般比较具体。在使用习惯上,重大会议、人口普查、经济发展和国家计划执行情况用公报,重要消息的公布,则多用公告。
(四)公告与通告
同:告知性公文、均可通过新闻媒体或在社会上张贴等公开形式发布。
异:使用者、发布内容、公布范围。原则上只有党和国家的高级机关才能使用公告,地方行政机关不使用公告,一般事项不适用公告;公告发布的是重要事项和法定事项,公布范围是国内外。通告的使用者可以行政管理部门,也可以是国有企事业单位;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内容是应该遵守和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与通告
同:告知性公文。
异:通知是普遍告知。在具体使用上,通知有特指对象,提出具体的要求, 以推动某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通告的告知对象有限,既不如公告广泛,也不如通知具有针对性,而是介于两者之间,凡是向社会上公开告知人们遵守或者知晓某一事项时,应使用通告。
(六)通知与通报同:告知性公文。
异:内容侧重不同。通报既可以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也可以不提任何要求, 而通知有工作的意见与要求。通知可用来批转、转发、印发公文,通报则无此功用。
(七)意见与报告
异:(1)在适用范围上,意见“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报告则“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2)在行文方向上, 报告属于上行文,而意见兼具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三重身份。(3)写作基点上,报告以叙述客观工作或介绍情况为基础,意见则偏重于针对重要问题提出主观看法和处理意见。(4)在表达方式及针对的问题上,建议类意见偏重议论, 针对的主要是问题,建议类报告则偏重对物事的陈述,针对是具体的事实或工作。
(5)在文种选择上,针对陈述性的事实或对具体的工作提建议——多用报告, 对重要问题而提出主观建议——多用意见。
(八)意见与请示
异:行文方向、内容侧重不同。其本质区别在于,请示更多的是向上级请求解答问题或请求批准,而意见更多的是因为下级机关认为某些政策不太适宜于某时某事,而提出意见和建议,得到认可后予以实施。
(九)请示与报告同:上行文。
异:第一,时间有别。请示跟报告相比,时间要求更紧迫。请示写的情况是未解决的,属于将来时,报告写的情况是已做过的,属于过去时;第二,内容的侧重点有别。请示着重于请示批准,报告着重于汇报工作;第三,要求有别,请示要求上级必须回复,报告则不必,只供上级参考。
(十)请示与函
同:都有请求批准的功用 。
异:行文时间、行文方向、行文功能和行文结果 。
(十一)决定、命令(令)、通报
同:适用范围都有表彰先进的内容,决定与通报还可用于批评错误过失。异:表彰先进时,命令(令)制发的机关层级规格较高,决定主要用于表彰
在某一地区、某一系统内有较大贡献、较大影响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通报用于表彰一般性典型。批评、惩戒错误时,决定具有一定的普遍教育作用,通报主要是引起警惕,吸取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