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1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会计1人,男女不限,年龄50-60岁。
2.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本人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或党纪、政纪等纪律处分或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
(3)具有会计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4)具有5年及以上会计工作经验,可独立完成会计工作;
(5)熟练掌握相关办公软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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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报名时需携带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专业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一寸证件照3张。
2.报名时间:11月9日 8:30—11月10日 17:00
3.报名地点:双鸭山尖山区人民法院 民生大街3号
三、相关待遇
相关工资待遇面议
咨询电话:政治部 0469-6136086
特此公告
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8日
原标题:【招聘公告】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A6hDYZUJUi6Vx5l3eMw9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