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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补偿代偿的流程什么?

黑龙江华图 | 2021-11-12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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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应征报名的高校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一式两份)并提交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

  (二)高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I》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在《申请表I》上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

  (三)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I》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级征兵办)。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I》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

  (四)学生将《申请表I》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五)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收到学生寄送的《申请表I》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后,对各项内容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及时向学生进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和退役后考 入高校的入学新生,到高校报到后向高校一次性提出学费 减免申请,填报《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 助申请表II》并提交退役证书复印件。高校学生资 助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及时对学生申请资格进行 审核。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学费减免手续。

  入伍资助资金不足以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与经办银行重新签订还款计划,偿还剩余部分国家助学贷款。

  应征入伍服兵役的往届毕业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应由学生本人继续按原还款协议自行偿还 贷款,学生本人凭贷款合同和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银行凭证 向学校申请代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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