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行政拘留;
1.声誉罚:警告。
2.财产罚: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产。
3.行为罚: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
4.人身自由罚:行政拘留。
(1)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2)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
(3)行政拘留时间最长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
1.声誉罚:警告。
2.财产罚: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产。
3.行为罚: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
4.人身自由罚:行政拘留。
(1)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2)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
(3)行政拘留时间最长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