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选调生招考信息

首页 > 黑龙江选调生考试 > 招考信息

2022年大兴安岭地区地直单位定向选调生优惠政策

黑龙江选调 | 2021-11-14 15:27

收藏

  一、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教育卫生专业“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协议在我区工作5 年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10 万元、6 万元、3 万元,并自工作之日起连续3 年,分别给予每月生活补贴1500 元、1200 元、1000 元。

  二、在当地没有住房的,可享受以下三种安居方式的一种:一是以租住方式自行解决住房的,给予3 年的租房补贴,补贴标准博士研究生每月700 元、硕士研究生500 元、本科毕业生每月300元;二是申请入住当地人才公寓的,可免费入住,最长期限不超过5 年;三是对申请入住政府配置住房的,住房标准为博士研究生70平方米、硕士研究生60 平方米,本科毕业生50 平方米,服务期满5 年的,该房屋产权按相关规定过户给定向选调生。以上三种方式,由组织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剂,不服从调剂的,不再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三、配偶及随迁家属享受就业安置政策,按照相关办法,原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身份不变对口安置;对没有编制人员按就业扶持政策积极妥善安置。随迁子女入托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可按照本人意愿,由当地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应学校(幼儿园)就读,报考普通高中的,依据入学地中考成绩和志愿录取。依据《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在符合申请贷款应具备的其它条件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建立并缴存6个月后,即可申请额度最高为 50 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账户缴存余额限制。

  联系方式:0457-2730506

  最终解释权归大兴安岭地委组织部所有。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