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事项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由于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接到相关通知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后果。选调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黑龙江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和防疫要求作动态调整。请考生严格遵守防疫规定并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工作。
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对考试招录时间等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招录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公告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51—82833107;1864405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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