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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黑龙江绥化市司法局公开选调公务员5人公告

绥化人民政府 | 2021-11-16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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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拟在绥化市行政区域内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名额

1.范围。绥化市行政区域内各机关(单位)的副科级(含三、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不含参公管理人员)。

2.名额。公开选调5名公务员,择优录取,统一调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的副科级(含三、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

5.已经进行公务员登记,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在编在岗人员(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11月);

6.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不确定考核等次除外);

7.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从事行政复议工作优先;

8.服从选调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9.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能参加选调:

1.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服务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11月)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6日至11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报名人员将需提供的材料经扫描或拍照后,形成jpg图片格式,每张图片大小不超过70KB,且需标注具体材料名称,统一打包为zip压缩文件,将压缩包主文件名修改为“报考人员姓名、联系方式”,传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报送材料不全、报名登记表信息填写不完整、电子图片内容模糊、传送文件不能正常解压缩、未按报名时间要求将资料传送到邮箱的,不予受理。电子邮箱为sfjdangban@163.com。

(2)现场报名。由本人携带需提供的材料到绥化市司法局政治部(绥化市北林区康庄路与新华街交叉口房产大厦503)报名。    

3.需提供的材料:

(1)《绥化市司法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毕业证复印件1份;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1份;

(4)本人近期同版正面免冠、蓝底二寸照片。网络报名的,照片名称为“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现场报名的,需提供6张照片,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

(二)资格审查。由绥化市司法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存在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通过资格审查参加笔试的人员,由绥化市司法局通知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选调名额与初审合格人数的比例一般要达到1:3以上,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绥化市司法局党组根据实际情况集体研究决定是否相应缩减选调名额或开考比例。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结合实际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报考者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临场应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方面内容;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调名额与面试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若笔试成绩合格者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由绥化市司法局党组根据实际情况集体研究决定是否相应缩减选调名额)。

面试人员现场进行资格确认。面试人选需提供如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3)《干部任免审批表》(全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复印件1份;

(4)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开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资格确认合格的,发放面试准考证,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未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机会。

3.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名额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绥化市司法局统一组织,通过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复查人选资格条件,同有关人员谈话等方式,了解考察人选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如考察中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或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其选调资格。考察后出现空缺,需补充人选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4.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经绥化市司法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确定拟选调人员后,在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

四、其他事项

笔试、面试结束后,在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网站公告。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另行通知,可通过拨打咨询电话查询。

五、咨询、监督电话

本方案由绥化市司法局政治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55-7859923。

六、纪律要求

参加公开选调考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参与公开选调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保密、回避等制度,不得私自泄露选调工作过程中未对外公开的结果,涉及回避的人员应主动提出回避,如有违反纪律情况发生,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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