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监督和疫情防控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包括入职后),任何环节中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均取消其参加后续环节资格。其中存在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或材料、恶意报名扰乱工作秩序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记入诚信档案,并由有关单位向大学组织人事部门反馈。
(二)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有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徇私舞弊、违反既定程序或组织纪律等违纪违规问题线索,一经查实,严肃处理。考试过程中关键环节,由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三)根据疫情发展情况,严格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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