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镇街民政部门提交个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个人档案以及参战参试立功、授奖证件、个人申请等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登记手续;
2.镇街初审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符合条件,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复核,填写《重庆市部分军队退役人员信息采集登记表》和个人有关材料复印件及个人档案材料一并上报区民政部门;
3.区民政局对镇街上报的材料,组织专门人员进行集体审核。科室经办人员受理初审、科长审核,分管局长及局长审批;
4.对符合条件的,由申请人所在镇街进行张榜公示。镇街将公示结果反馈区民政局;
5.报市民政局审核后,区民政局下文到镇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