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役军人因服役期间致残或因患有严重疾病等原因造成退役后本人就业困难,医疗和康复等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
(二)退役军人因服役期间时间长、市场就业能力弱等原因造成长期失业或突然下岗,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
(三)退役军人因旧伤复发、残情病情加重等原因,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
(四)退役军人、“三属”因遭遇自然灾害、火灾事故、交通事故、重大疾病、人身伤害和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殉职等原因,以及现役军人因战、因公牺牲,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
(五)遭遇其他特殊情况,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