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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黑龙江大庆师范学院招聘纪委办公室人员1人公告

大庆师范学院 | 2021-11-22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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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文件)、《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的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纪委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纪委办公室工作人员:1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基本条件

  1.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政治辨别力与政治敏锐性。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 1991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3.法学相关专业毕业(本科和硕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且毕业院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学历为统招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应聘人员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得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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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将纳入学校正式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9日—2021年12月19日

  报名方式:按现场确认材料顺序编排序号后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发送至dqsyzp@126.com。邮件主题及附件材料名称格式:姓名+学历。上传附件材料如下(上传材料相关格式要求及所提交材料样例请参考附件3):

  (1)《大庆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在编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A4纸打印后签名处签名(必须手写签名),填写日期后上传扫描件;

  (2)《大庆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在编人员政审表》(附件2),户籍所在地社区负责人签字加盖社区公章或现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上传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

  (3)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到一页纸上的扫描件;

  (4)本科、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5)本科之后(含本科)各阶段学信网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扫描件;

  (6)本科之后(含本科)各阶段学位网上《学位认证报告》的扫描件;

  (7)政治面貌证明材料;

  (8)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9)个人简历一份(自定义模板);

  (10)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2月20日—2021年12月26日。

  3.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2)报名的电子材料不符合要求不予进行资格审查,提交材料缺少要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对招聘计划中的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我单位。

  (4)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及邮箱,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二)现场资格确认

  学校将通过电子邮件、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考生报名后务必保证电子邮箱、电话畅通。如发现弄虚作假、材料准备不齐或不能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排好顺序在左上角用长尾夹夹好):

  1.个人简历。

  2.《大庆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在编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3.《大庆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在编人员政审表》(附件2)。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科、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本科之后(含本科)各阶段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各阶段学位网学位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驻外使领馆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复印件。

  6.政治面貌证明材料(证明模板见附件4)。

  7.受过奖励荣誉证书,科研成果原件复印件。

  8.外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应聘岗位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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