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实施时间
2020 年 12 月 26 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 (十一), 该修正案对现行刑法作出了多处修改, 其中包括下调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 严惩性侵、 猥亵未成年人犯罪以及打击冒名顶替犯罪等。 刑法修正案 (十一) 将于明年 3 月 1 日正式施行。
2. 刑事责任年龄修改
《刑法修正案十一》 将刑法第 17 条修改为: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 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 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
死亡、 强奸、 抢劫、 贩卖毒品、 放火、 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 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 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罪,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 情节恶劣,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 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 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 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 教; 在必要的时候, 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