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公告:2021黑龙江人才周活动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选聘1127人公告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能够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
4.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和文字综合能力。
5.本科学历毕业生须在199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边远地区艰苦岗可放宽至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须在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副高职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6.报名党政干部储备人选培养方向类岗位,市直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特别优秀可适当放宽),在高校就读期间连续一年担任一定层级的学生干部;县(市)区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②在高校就读期间连续一年担任一定层级的学生干部;③在高校就读期间获得校及以上奖励;④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7.报名教师岗位需具有教师资格证。无教师资格证,可提供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层级教师资格证书。
(二)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名
1.因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受到处分处理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的。
4.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