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招警报考指导
首页 >
黑龙江公安招警考试 >
报考指导
2021年国考招警专业科目知识点集萃——人民警察考核的结果
黑龙江华图 | 2021-11-26 09:33
收藏
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级别、工资以及辞退、奖励、培训的依据。
《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
30
条第
1
款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
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应当予以辞退。
上一篇:2021年2月份时政热点(四十五)
下一篇:2021年国考招警专业科目知识点集萃——人民警察集体奖励(一)
延伸阅读
2021年2月份时政热点(四十四)
2021年2月份时政热点(四十三)
2021年国考招警专业科目知识点集萃——人民警察考核的等次(四)
2021年国考招警专业科目知识点集萃——人民警察考核的等次(三)
2021年国考招警专业科目知识点集萃——人民警察考核的等次(二)
分享到
首页
电话咨询
微信咨询
我的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时政热点
公益讲座
分校动态
开课通知
黑龙江国企招聘考试
+
黑龙江医疗招聘考试
+
黑龙江成人学历考试
+
黑龙江军队文职
+
黑龙江政法干警考试
+
黑龙江社会考试
+
黑龙江三支一扶考试
+
黑龙江军转干考试
+
黑龙江金融招聘考试
+
黑龙江大学生村官考试
+
黑龙江选调生考试
+
黑龙江公选遴选考试
+
黑龙江公安招警考试
+
黑龙江教师招聘考试
+
黑龙江事业单位考试
+
国家公务员考试
+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
+
考试快讯
问答栏目
活动
教师指导
各省招考信息
+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