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形中,公民基本权利未受侵犯的是( )。
A.小学生王某学习成绩很差,其父直接让他辍学
B.某保安公司招聘夜班保安,在招聘启事中注明“男性优先”
C.某公司的封闭车间夏季未装空调,小芳在车间工作时汗如雨下发生昏厥
D.张先生和李女士结婚时约定,李女士有义务为张先生生育两个孩子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知识。根据《宪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在招聘启事中注明“男性优先”,而不是“只限男性”,没有侵犯女性平等就业的权利。符合题意,故当选。因此,选择 B 选项。
【拓展】A 项:根据《宪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义务教育法》第二条,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王某父亲侵犯了王某的受教育权利。不符合题意,当排除。C 项:根据《劳动法》第三条第一款,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向公司要求工作环境符合劳动环境,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某公司的封闭车间夏季未装空调,侵犯了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不符合题意,当排除。D 项:根据《宪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但是应当尊重女性的生育自由权,张先生和李女士结婚时约定为张先生生育两个孩子侵犯了李女士的生育自由权。不符合题意,当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