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将至,某大学生刘某乘坐网约车去机场。天气炎热,网约车司机出于好心递给刘某一瓶矿泉水。刘某喝后略显困意,后因紧张过度,误以为是司机给她下了迷药,拿出特意防身用的水果刀要求停车,不小心伤到了司机。事后司机报警。刘某的行为构成( )。
A.正当防卫
B.防卫过当
C.事前防卫
D.假想防卫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题干中,刘某对网约车司机产生了误会,存在主观上的认识错误,成立假想防卫。因此,选择 D 选项。
【拓展】A 项:根据《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因不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刘某的行为不构成正 当防卫。A 项错误。B 项: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题干中刘某的行为并非正当防卫,故不成立防卫过当。B 项错误。C 项:事前防卫,是指对尚未开始的不法侵害行为的实施防卫。事前防卫与假想防卫不同,前者是指不法侵害行为虽然尚未发生,但不是不可能发生,防卫人只是提前进行防卫。而后者是在根本没有发生也不可能发生不法侵害的情况下,主观臆想有不法侵害行为而实施防卫行为。由题干得知,刘某误认为网约车司机对其下了迷药,根本没有发生也不可能发生不法侵害,因此不属于事前防卫,而成立假想防卫。C 项错 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