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数量
人才引进的企事业单位152家,岗位248个,计划引进481人。其中:市属事业单位36家,岗位78个,计划引进123人;区属事业单位67家,岗位82个,计划引进167人;县(市)属事业单位44家,岗位79个,计划引进139人;市域企业单位5家,岗位9个,计划引进52人。具体岗位数量及条件要求详见《黑龙江省鸡西人才周2021年冬季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对象条件
(一)引进对象
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届及非应届均可)。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和良好心理素质。
5.应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证书等。
6.年满18周岁以上、35(含)周岁以下(1986年1月至2003年12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1年1月至2003年12月期间出生)。
7.具备引进岗位所需学历、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需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研究生所学专业需与岗位要求一致或相近。
8.具备与工作岗位相匹配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能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服从用人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截至报名结束时,已被鸡西市及所属县(市)区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含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的)。
2.“双一流”建设高校外的预科生、专科升本科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本科生、研究生。
3.海外留学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和在职培养的毕业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自学考试等毕业生。
4.曾因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受到处分处理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
7.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8.与人才引进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回避关系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