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二)应聘医疗、教学、科研等主系列工作岗位的人员原则上须为世界一流大学以及国内高水平大学毕业的毕业生。
(三)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须为2020或2021年全日制统招统分毕业生,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七年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应聘人员须为2021年全日制统招统分毕业生。
(四)不招收除英语外的其他语种应聘人员。应聘医疗、教学、科研等主系列工作岗位的人员原则上须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六级考试或具备同等外语水平;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原则上须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或具备同等外语水平(护理岗位除外)。
(五)应聘医师岗位人员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七年制毕业生除外)。
(六)应聘的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不含专科起点本科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其硕士研究生学历须为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全日制毕业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国际高水平文章;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对应聘者中具有三甲医院本专业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40周岁;聘用制职工保岗攻读博士研究生人员应聘,按照签订的保岗协议规定执行。
(七)应聘的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七年制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应聘的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不含专科起点本科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八)应聘的本科生:其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不含专科起点本科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5周岁。
(九)满足招聘计划中各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
(十)违法、违规、违纪、考试成绩不及格(挂科者)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者,不得应聘,不予选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