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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黑龙江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有关事宜通知

黑龙江省司法厅 | 2021-12-16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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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形势,经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并报司法部批准,现就黑龙江省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考试时间
2021年12月29日,试卷一:9:00-12:00  试卷二:14:30-17:30
二、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12月26日-28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其他事宜
(一)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发布及主观题考试报名、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生应当于考前到具有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或者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参加考试时提交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具体防疫要求和参考须知将在考前由考区司法行政机关发布。
(三)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区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返回考区所在地,以免受到防疫影响而耽误参加考试。
(四)请考生密切关注“黑龙江省司法厅”“黑龙江法考”微信公众号,保持手机电话畅通,及时了解考试最新信息。

 

 
黑龙江省司法厅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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