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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之法理学知识:法的实施

华图教育 | 2022-01-27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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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之法理学知识:法的实施

  法的实施就是法在实际生活中被人们所遵守和施行。法的实施将应然的行为模式转变为人们具体的、实际的行为。今天小编带着大家感受一下法的实施的三个环节。

  一、执法

  执法又称为法的执行,专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行使管理职权、履行管理职责、实施法律的活动。

  二、司法

  司法又称法的适用,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将法运用于具体案件的专门活动,具有国家权威性。

  (一)司法机关

  主体是法院和检察院。

  (二)基本原则

  1.司法公正原则。公正司法是法的精神的内在要求。司法机关公正司法,是其自身存在的合法性基础。

  2.司法平等原则。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3.司法法治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4.司法权独立行使原则。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1)司法权的专属性:国家的司法权只能由国家各级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统一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此项权利。(2)行使职权的独立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独立行使自己的职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5.司法责任原则。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在行使司法权的过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应承担责任的一种制度。

  三、守法

  守法又称法的遵守,指全体社会成员以法律规定的行为模式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在实际生活中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守法的构成如下:

  (一)守法的主体

  所有社会成员。

  (二)守法的范围

  既包括宪法和法律,也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和其他法律渊源,还包括判决书等非规范性法律文件。

  (三)守法的内容

  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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