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的民事权利能力
《民法总则》第16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高频考点九:监护人制度
1.法定监护
(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父母、其他亲属、组织)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个人或者组织)
黑龙江试题资料
2022年招警考试:胎儿的民事权利能力
华图教育 | 2022-03-01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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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的民事权利能力
《民法总则》第16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高频考点九:监护人制度
1.法定监护
(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父母、其他亲属、组织)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个人或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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