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 9】家庭关系的规定 (一)夫妻关系 (三)祖孙、兄弟姐妹关系 1.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 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 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2.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 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 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